直播带货作为新业态发展的四个阶段:
1. 萌芽期-产业的孕育期,根据需求创造新的业态,用直播介绍产品。积聚能量。
2. 爆发期-新业态快速增长,新业态无规则(缺乏监管),(平台支持)政策以鼓励支持为主,经济收益最好的时期(少有头部的行业,没有形成明显头部之前)部门企业个人上升,成为头部 李薇娅 罗永浩 伴随着各种问题的产生,货品质量,发货,退货问题,乱象丛生。呼吁组建行业自律协会。
3. 规范期-法律条例规范发展,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协会,
4. 行业健康发展-平稳发展

对“直播带货”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制度化保护,
加强法制建设,实现规范发展。
【背景】2019年被称为“直播电商元年”,才不到一年,直播带货就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不仅推动传统电商和社交电商纷纷推出直播带货模式,还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电商产业链。电商头部主播李佳琪作为特殊人才落户上海,直播电商正在成为新一代电子商务模式的代表。
然而,直播电商火爆的背后却存在着很多的隐患。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红包活动,假冒伪劣等方面,其中罗永浩直播带货翻车被点名批评。
【原因】
1. 基础,网络时代发展,80后90后00后都是在网络环境下长大的。接受新兴模式。
2. 生产商和网红之间的优势互补。不仅满足消费者的多元需求,也让网红的流量变成了创造财富的新动力。
【问题】
1. 部分主播特别是明星主播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者使用极限词语等违规宣传问题。
2. 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平台向消费者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
3. 直播刷粉丝数据,销量刷单造假,评论造假
4. 售后服务难以保障
【危害】
不但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还损害了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经营秩序。
【必要性】
“加强‘直播带货’监管,在当前网红经济火热的大背景下及时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有利于保证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保护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
其实,直播电商本质上还是属于商业广告。直播带货的主播就是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也是商品广告的代言人。如果是自己经营的,还是经营者。有的主播有着多重复杂的身份,直播带货涉及的方面较广,需要分类精准施策,加以规范。
【对策】
网红角度:诚信经营是网红主播带货的而基础
· 一方面,网红经济的本质是口碑经济。在网红直播带货行业格局愈发明显的当下,只有靠诚信才能走得更远,增强客户的粘性。
另一方面,带货的网红要注意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提前体验,提供专业精准的建议,帮助消费者更好地挑选产品,争取到更大的优惠,做好消费者的挑货官。
【补充】对主播加强教育和管理,通过系统性培训引导和规范化的考评机制,加强主播的职业素养和规范意识,做好对主播行为的管理和约束。
直播平台要履行好平台责任
一方面,加强审核,建立专人审核制度,对于直播内容、直播质量、行管的资质提前审查。
另一方面,建立投诉举报渠道,让消费者和群众投诉有门,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起主播黑名单制度,违规行为的主播拉入黑名单,倒逼主播形成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
平台方也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牢牢守住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和安全底线,自觉完善平台规则,不断提升直播内容质量,为广大网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推动直播带货模式的健康有序发展。
政府角度: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制度;通过细则进行补充;加大执法落实力度。
没有法律的——加强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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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相关的细则,有法可依。6月24日,《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开始施行,虽然作为自律稳健,主要是倡导引导自律自治,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也要通过一定的措施保障自律有效实施。将来也要加快完善建立电商直播的自律机制和电商直播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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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不同主体责任划分,明晰相关平台、经营者与主播的责任界定,弥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漏洞。
已经有法律的怎么做:通过细则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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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分类规范。网络直播的目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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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管理规则,不同的直播形式,要有不一样的制度,【比如说直播带货本质是一种商业广告行为,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都涉及直播带货,只要真正用好这些法律和相关规定,就可以推动直播带货良性发展】
另一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平台、商家和主播等各方主体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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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建立“直播带货”监管机制。建立针网上巡查机制,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应在全网开展数据打假行动,对网红带货产品“验明正身”,防范欺诈行为,对名不副实的产品,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直播带货交易全流程的审核把关和生态治理,严格查处各类人气造假、评论造假等造假行为,以及各类诱导交易、虚假交易、规避安全监管的私下交易行为,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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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及时查处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对于一些虚假宣传的网红主播,完全可以按照广告法中的广告代言人进行处罚,这样会有很强的示范效应。
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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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直播平台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对售假、伪造流量的带货网红,应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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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对主播的评价体系。缺乏评价标准,罗永浩好不好,对于部分违规网络主播纳入到跨平台禁播黑名单,50多名网络主播5年内将在行业内禁止注册和直播。【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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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渠道
最后,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在选择直播带货方式购物时:
首先,要查看直播平台公示的商家信息,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如果平台没有公示商家营业执照,就尽量不要购买其商品或服务。
其次,不要轻信主播的产品功效宣传和超低价承诺,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
第三,要保存好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协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补充:多元发展 转变观念
农村地区,农村电商发展
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专项整治
联合相关部门专项整治活动,追究违规主播的法律责任,坚持主动监管和动态监管相结合,真正做到全天候、去全方位的监管给网红直播打带来风清气正的空间。

8部门集中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规范管理
【背景】近几年来,网络直播行业虽然得到了有效治理和规范管理,但一些中小型直播平台依然乱象频出。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国大多数网民上网时长明显增多,
有的直播平台利用这一时机,为追求流量、吸引眼球,任由主播穿着暴露、言语粗俗、行为恶劣,甚至诱导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所涉及的举报案例居高不下;
有的直播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络购物市场秩序;
有的直播平台主播大肆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和拜金主义错误思潮,散布谣言信息,传播封建迷信,发表负面言论,甚至从事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危害】网络直播平台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败坏社会风气,必须坚决予以治理。
【以政策为导向】
【工作指导原则】标本兼治,管建并举。(管理和建设一起抓)
【总结】多方合力,多措并举,加强对于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网络直播行为,严肃追究相关网络直播平台责任,积极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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