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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考规范与流程
2、考试内容与考试标准
3、驾驶证类型
4、驾驶证的申请条件
轻型牵引挂车:拿到C1/C2满1年后,并在1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
中型客车:拿到C1/C2满2年后,并在2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
5、驾驶证有效期
驾驶证有效期:6年、10年、长期
驾驶证过期立马作废
领了新证之后,旧证作废
信息变化30天,有效期满90天
超过70岁不能继续驾驶轻型牵引挂车
6、两证两标一号牌
人:驾驶证
车:行驶证
车:强制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号牌
7、不得申请驾驶证情况
假1、吊2、撤3、醉5、逃终生。
l 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例如红绿色盲、精神疾病等)
l 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l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
l 提供虚假资料、有贿赂、舞弊行为申请驾驶证未满1年
l 3年内有吸食毒品、注射毒品、戒毒未满3年的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l 驾驶许可证被撤销未满3年
l 3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l 未取得驾驶证,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
l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危险驾驶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5年
l 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
l 饮酒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未满10年
8、吊销、撤销、注销
9、申领、补领与换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以下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部队驻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向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领
10、变更登记
改变车身颜色的
更换发动机的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辖区的
注意: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的车管所提出申请。
假1、吊2、撤3、醉5、逃终生。
11、危险驾驶罪
①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③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④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12、交通肇事罪
致使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定罚:
①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②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
③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④ 明治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还驾驶的
⑤ 严重超载超速的
⑥ 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13、记分
1、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倒1逆3】
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3、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4、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5、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上述三种车是3分】
6、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7、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8、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4、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5、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6、驾驶机动车行径人形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7、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8、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9、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警告标志的
10、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的【普通车辆1分】
11、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1、驾驶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2、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3、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闯红灯】
5、机动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6、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7、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2、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4、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3、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罚款2000-5000 ,15日拘留】
4、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5、代替实际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积分牟取经济利益
【校车、中型以上载货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用【特殊车辆】代表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 简称 特殊车辆
【7座以上载客汽车】 简称 7座
【小汽车】 简称 普通车辆
4小时未休息或者休息小于20分钟
大型客车、重型迁移挂车、中型公交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参加为期30天的道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满分学习时间为7天,每增加12分加7天,最高60天。
记满12分:扣留驾驶证、参加满分学习
记满24分:学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三路考)
记满36分:学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参加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三路考)
14、罚款
① 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 ,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5万。
② 代替他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次扣12分,且罚款。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5万。
③ 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的,罚款。五倍以下,最高10万。
参加审验教育作弊罚款1000
代替他人参加审验教育罚款2000
组织他人参加审验教育的罚款,3倍,20000,
15、学法减分
记分周期内未满十二分
一个记分周期最高减6分
1、学习驾驶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如果是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或者变更准驾车型的,受理收直接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2、英文缩写
GPS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Global全球 Positioning定位 System系统
ACC Adaptive Cruise Control【车辆自适应巡航系统】Adaptive 适应的 Cruise Control巡航
CCS Cruise Control System【定位巡航系统】Cruise Control巡航 System系统
BSA Blind Spot Assist【车辆盲点辅助】Blind Spot盲点 Assist辅助
BSD Blind Spot Detection【盲点监测系统】 Blind Spot盲点 Detection监测
ALC Auto Lane Change【车辆自动变道辅助系统】Auto 自动 Lane Change变
AFS Adaptive Front-lighting System【自适应前照灯系统】 Adaptive自适应 Front-lighting前照灯 System系统
TSR Traffic Sign Recognition【交通标志识别系统】 Traffic Sign交通标志 Recognition识别
TMC Traffic Message Channel【交通信号系统】 Traffic Message 交通信号Channel
AEB Autonomous Emergency Brake【自动紧急制动】Autonomous自动 Emergency紧急 Brake制动
EBA Electric Brake Assist【制动辅助系统】Electric Brake制动 Assist辅助
EBD Electric Brakeforce Distribution【电子制动力分配】Electric电子 Brakeforce制动力 Distribution分配
FCW Forward Collision Warning【前方防碰撞预警】Forward前方 Collision Warning防碰撞预警
ESP Electric Stability Program【电子稳定系统】Electric电子 Stability稳定 Program系统
LDW Lane Departure Warning【车道偏离预警系统】Lane车道 Departure偏离 Warning预警
TCS/ASR/TRC 牵引力控制系统
3、科目二考试内容
原文链接:https://www.cnblogs.com/cplinux/p/1708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