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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准备科目一考试的时候,我身边的人都建议我采用刷题学习法——不是系统地、全面地学习作为科目一考点的公安部令,而是依靠一遍一遍的做题来直接从题目中记忆相关知识。在尝试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个人认为这个方法并不适合我:我无法记住零散的、不成规律的题目以及它们背后的知识点。所以我开发了合适我个人的方法:直接找到科目一考试的根源:公安部令,然后阅读它们、寻找法令中必然存在的逻辑、理解法令里面详细资料的规律所在、最后整理成简化稿。最终事实证明了这套方法是更加适合我的,我靠着个人整理稿、背诵和默写通过了科目一考试。
根据经验来看,刷题学习法固然适合很多人。但是,我想对于天底下千千万万的学习者和考生来说,学习方法必定不是唯一的;也许有些朋友也为零散的题目而困扰,需要更加系统的记忆方法。此外,也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者、交通参与者需要查阅相关交通法律条文的情况,而公安部令的原文相对冗长、复杂。
因此,我根据相关的公安部令和我个人的笔记,写出了这套整理稿;希望我能为广大交通学习者和参与者贡献出我的一点微薄之力。作者对于公安部令的整理可能会有遗漏、错误之处,还望广大读者见谅;如有可能,还希望给出相应的意见。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省略)
第二章 记分分值
第三章 记分执行
第四章 满分处理
第五章 记分减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省略)
*第二章 记分分值
·记分分值的条目将按照主题归类,按照扣分分值排列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1,以及3的倍数】
·中括号内为扣分分值
1.饮酒【1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2】
2.冒充【12】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
3.逃逸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事故逃逸】【12】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轻微事故逃逸】【6】
4.牌证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12】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9】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6】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
归纳:假牌假证【12】--无牌无证(遮牌无资格)【9】--扣证【6】--违规装牌【3】
接下来是超速、超载的违法记分条目;大家都知道,这些违法行为的记分依据是以超速、超载百分比的某些数值为节点,按照不同的区间进行记分。对于这些百分比节点,我发现它们有这样的规律:(以下数字均为百分数)
#1.超速、超载的所有百分比节点有:10,20,30,50,100。
#2.其中,10仅出现在四大危车的低速路超速;30仅出现在载货超载;100仅出现在7座以上和一般汽车的超载。
#3.所以说,所有超速超载的百分数节点都是n(上面提到的“仅出现”者)和20、50;唯一例外是三大客车超载:只有20一个节点。
#4.一个主体有3个节点的,则扣分不是从0%开始,而是从最小百分数节点开始;
5.超速
两大主体:四大危车、一般车
1)四大危车---大型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1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9】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6】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1】
归纳:高速:【6】(以下)--20%--(以上)【12】
低速:10~20%:【1】,20~50%:【6】,50%以上:【9】
2)一般机动车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6】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3】
归纳:高速:【6】(以下)--50%--(以上)【12】
低速:20~50%:【3】,50%以上:【6】
4.超载
1)人
三大主体:三大客车、7座以上、一般车
#三大客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12】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6】
归纳:【6】(以下)--20%--(以上)【12】
#7座以上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非三大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12】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9】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6】
归纳:20~50%:【6】,50~100%:【9】,100%以上:【12】
#一般车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非三大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12】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非三客、7座)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6】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3】
归纳:20~50%:【3】,50~100%:【6】,100%以上:【12】
2)货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6】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到50%的,或者违规载客的【3】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1】
归纳:30%以下:【1】,30%~50%,及非法载人:【3】,50%以上:【6】
5.行车
行车的违法记分条目只有5条是非【3】分条目(1,6,9,12),其余8条皆为【3】分条目。
1)非【3】分条目: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6】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6】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
2)【3】分条目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3】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3】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3】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3】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3】
危险品载货【6】
关于危险品的特定条目全部为【6】分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6】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6】
·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6】
·7.安检
两大主体:三大客车+危险品车、一般车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3】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
归纳:三大客车+危险品车不安检【3】--一般车不安检【1】
8.休息
行车休息要求:每4h休息20min
两大主体:大客+危险品车、一般车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9】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3】
9.灯光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3】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1】
10.其它【1】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1】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1】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1】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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